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大学和“部省共建”大学。目前有3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单位代码是10459。
2023年,我校将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是指考生根据学校和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由材料初审小组和导师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招生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学术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力等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具有扎实广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能在科学和专项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学制及学费
学制4年,直管生5年,每年招生一次。学费10000元/年。
招生规模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600人以上(含各类专项,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5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报考条件
(1)普通招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要求。
4.硕士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入学前必须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取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自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入学之日止),并达到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符合我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要求的,可按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的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工作满6年(自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入学之日止)并达到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考核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在应用学科或类似研究领域发表过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4)符合招生部门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6.留学生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证书。
7.学科和专业领域至少有两位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和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事博士生的要求和办法,按照中国人民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持《2023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到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资格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将《2023年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原件1份,加盖公章,以EMS方式寄往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637室,邮编:450001,电话:0371-67739068)。
10.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满足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人要求的其他要求,参见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硕士学历,连续在读。
考生除符合上述第1、2、3、7条规定外,还应是完成规定课程和考试,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条件按照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3)直接博士生
2023年,学校设立直接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接受具有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理工类、医学类博士招生学科的博士学位。各招生单位选聘包括院士、长江学者等知名学者在内的博士生导师招收直属博士生,选聘要求和条件参照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申请与报名
(一)提交申请材料
所有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需按要求向报考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详见申请部门实施细则。各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
申请材料一般应包括:
(1)《郑州大学“申请-评审”制选拔博士登记表》(模板见附件2);
(2)专家推荐(模板见附件3);
(3)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研究生须在入学前缴纳)或证书;
(4)硕士学位成绩单;
(5)硕士论文(附评论);
(6)外语水平证明;
(7)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概述、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及本人具备的条件等。);
(8)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硕士学位课程成果证明和2篇已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
(9)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目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属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目前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的,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不能因报考问题与其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的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十)本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材料审查
申请部门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审核程序,确定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
(3)网上报名和缴费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网站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博士招生网报公告中公布。
2.所有通过申请流程的考生(包括已报考的考生、已在读博士点的学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今年有入学计划的考生也必须一起进行网上报名,其他未通过申请的考生不予受理(以系公布的报考名单为准)。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4月11日-20日。
4.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填写信息,缴纳报名费并确认。未付费且已确认的注册信息无效。
5.考生报名时,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以附件形式提交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证书或认证报告)扫描件等基本信息材料。具体内容和要求见学校后期网报公告。
(4)审查和准审查
1.研究生院根据系里提交的申请环节,通过名单,审核考生提交的基本材料,确定准考名单并公布。
2.获准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本部门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28日-4月30日。具体下载打印网址会提前在招生办网站公布。
体检
要求考生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考核
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相关学院“申请-考核”制度的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招生部门统一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笔试)(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人文社科加试科目,自然辩证法为理工医加试科目),综合考核时增加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报考人员)。满分都是100,60才算合格。
录取
招生院校(系)根据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考核结果、学业水平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不缺不补”的原则,确定2023年招生计划拟录取人选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所有报考人员的录取资格仅在2023年有效,不保留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发函调取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核意见)及本人实际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核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的书面材料需要考生本人档案或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申请人,经院(系)审核合格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奖助政策
1.全日制博士奖学金的类别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可根据《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参加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学术奖学金:全日制(脱产学习、工资和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博士生学术奖学金分为三等,分配比例和标准为:一等20%,15000元;二等50%,1.2万元;三等30%,10000元。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的人员)助学金比例为100%,第一学年21600元/生/年,平均1800元/生/月;中学一年3万元/生/年,平均2500元/生/月;上学最后一年25000元/生/年,分10个月发放,平均2500元/生/月。直接生按修业年限享受助学金。
(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可承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医学助理)、管理助理、学生辅导员等工作,岗位设置单位或导师支付相应服务费。
2.个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新评先”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优秀研究生。
(1)“十佳研究生”奖(万元/人)
(2)研究生优秀成果奖(5000元/人)
其他说明
(1)2023年,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除外)。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
(2)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必须达到申请人要求的外语水平,学校不再组织统一的外语水平测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被重复录取的考生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招生简章和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和招生单位根据学校上一年度的招生计划和培养条件临时拟定的意向性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因为有些导师打算招硕士或者博士,所以没有一般的招聘计划。报考前请认真查阅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前向报考人员或导师咨询招生计划使用和招生要求。
(六)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7)学校法定住所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主校区位于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南校区在75号,北校区在文化路97号,东校区在40号,西校区在郑州市科学大道157号。学校会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不同校区或校外的住宿。联合培养单位学生按相关协议执行。
(8)学校不举办任何中考辅导班,不出售历年中考真题。
(9)如教育部对2023年博士招生有新的政策和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欢迎访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zzu.edu.cn)和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了解考研相关信息。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郑州市薛蝌大道100号(邮政编码:450001)。研究生院每周五下午(上班时间)开通集中接听电话(0371-67781710)。请考生按上述联系方式和时间要求进行相关查询或咨询。
附件1:郑州大学2023年接收博士申请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2:郑州大学2022年“申请-考试”制博士研究生选拔报名表-统一版
附件3:郑州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推荐信
来源|郑州大学官方微信
编辑|朱
回顾|周凡璇
审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