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具有报效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本科毕业生,届时可本科毕业。考生必须在当年(2021年9月1日)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两年(毕业至当年录取之日,下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历要求的,以同等学力本科毕业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
(4)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报名体育学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和新闻传播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要求。
2.报名参加体育学硕士竞赛并组织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1)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达到招生单位相关学历要求,达到相当于学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1)中第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在本单位聘用;或者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过硬。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在该单位聘用。
(四)单独考试且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除符合申请条件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单独考试的考生只允许报考体育教育与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两个专业,只能选择北京体育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2.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两份专家推荐表,并出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必须已完成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并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5.单独考试、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按照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5)报考跨专业考试的考生身份识别见表1。是否属于跨专业考试,由我校决定。
表1学位跨专业考试考生识别
表2专业学位跨专业考试考生识别
注:跨学科报考“★”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体育舞蹈、舞蹈项目不需要运动员等级证书,需要比赛经历或获奖证明),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六)请考生注意:在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三个二级学科(含三个研究方向)有体育赛事(见表3),其他二级学科和研究方向无体育赛事。
表3体育两大学科及其研究方向
第三,招生人数
1.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为全日制1110人,非全日制46人。具体总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2.各专业和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将根据2021年教育部正式文件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总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分配。本次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括免试人数)仅供参考。
3.2021年我校计划录取免试生260人,其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
第四,注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参加考研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名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A)网上注册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是2020年9月24日到9月27日,每天9: 00到22: 00。
2.注册流程: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和北京体育大学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得修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我院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一个专业。
(2)要考的外语按照我校规定选择(英语一,英语二)。
(3)考生应准确填写所受到的奖惩,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作弊受到的处罚。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将进行网上查询,考生可随时网上查询学历(学籍)查询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在线教育(学籍)验证的考生,我校要求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否则不予考试。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国防生和现役军人应提前认真阅读并了解和我校的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规定填写报考信息。
(7)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面向在职定向就业招收。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点和填报志愿。如报考人员未达到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详见我校2021年考研网上报名公告)。
(9)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有误或信息不实而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免试学生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报名点指定地点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发。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当地招生机构确定并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
3.请所有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费。
5.考生应按报名点的规定配合采集个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确认程序和流程详见我校2021考研网上报名公告。
动词 (verb的缩写)候选人资格审查
1.招生单位和报名点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
2.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3.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
第六,考试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请于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
(2)初始测试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研,国家是不会承认的。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详见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以指定考点为准,考生考前咨询考点。
4.考生入场时必须经过考试安全检查。每科考试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初试试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试卷提交后,不得进入场内继续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交谈。
5.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招生网公布,敬请关注,及时查询。
(3)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2.对于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为准),复试时必须增加两门与拟报名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他测试对象请参考表4。
表4其他受试者
3.报考相关专业和方向(见表3)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专项技能测试。
七、调整
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教育部颁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和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并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式、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在被录取前应分别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考生所在单位北京体育大学与拟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在录取前应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其工作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考生因此无法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X.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纪律或政治处分;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关单位将考生考研违规或作弊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告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
3.对弄虚作假者(含免试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XI。毕业生就业
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1.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
2.非定向研究生在毕业时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和北京市教委就业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人
1.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历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4000元。
以上是2020年的标准。收费政策如有变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2.奖学金
为鼓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投身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政府分配,每年评审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学术奖学金
研究生学术奖学金实行年度评审动态管理。具体标准如下:
(4)国家补助
具体识别方法阅读原文。
(5)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置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研究助理,更好地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实现方法阅读原文。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严禁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4.港澳台省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照《北京体育大学2021》(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