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河南省人社厅近日下发《河南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限制。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度,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试行电子证书。另外,为了鼓励推荐特别优秀的教师,我们决定在过去国家核定人数的基础上再推荐30%左右。
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通知》明确,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限制。从2019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并与用人单位(含驻豫单位和在河南注册的分支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
委托评审人员,提交国家部委、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其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经批准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我省不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的地区和单位,可由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部门出具委托书代评,委托经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的中级职称代评。独立评价单位应自行出具委托评价函进行委托评价。
此外,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职称评定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会计系列从2019年起不再执行评聘分离政策。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网上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并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度。
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度,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必须诚信承诺。申请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请审核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你是有责任的,愿意接受处罚。”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和推荐中,我们将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确保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请审核材料经核实真实有效,申请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愿意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申请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将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备案申报职称或申报职称超出评审计划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申请人,申请材料虚假或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的行为等,这些都是违反诚信承诺制度的。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和已获得的职称,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记入职称评审和诚信建设档案。
加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信息化建设
今年7月2日,我省正式启动基于互联网的河南省职称信息平台。2019年起,我省通过职称信息平台申报职称评审,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提升职称信息化水平。
(1)网上申报。今年,全省所有职称(含职称独立评审单位)均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具体的申报流程策略是:
1.用人单位联系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建立单位账户,上传材料,审核通过;
2.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在“人事管理→公司人事管理”中添加应聘人员信息,创建应聘人员账号;
3.申请人登录http://218.28.8.34:8084/zc/,或登录官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快速跟踪栏“职称评定”→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
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在郑非公有制企业,应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单位账号;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单位账户。
国家部委、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人员,实行线下申报,不能通过职称信息平台申报。
(2)在线审计。职称申报资格审查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
1.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公布的“申报评审时间”包括职称申报、各级评审和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评审时间。请务必遵守,按时申报审核,逾期不予受理。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审核的时间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公布,并通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除独立评价单位外,按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申报、破格申报年限、非逐级申报(包括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报等。)、委托评审和业务考试免试等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应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初审,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终审(其中,非事业单位工程类)
3.申请高级职称的,聘期计算至当年9月底结束。比如有聘用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要求聘用期满5年的,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2014年9月30日前聘任。若雇佣期要求不同,则依次类推。
4.获取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项等)的截止日期。)申请人提交的是用人单位申报推荐职称的时间。
(3)试行无纸化审查。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应实行无纸化评审,确需提交纸质业绩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自行提出要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今年是否实行无纸化评审,由各地各单位自主决定,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
(4)试行电子证书。2019年起,我省将对考核职称进行评审、认定和答辩,在发放纸质证书的同时,发放电子证书。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向当地大数据局咨询,积极推进职称证书电子化。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为了推荐优秀老师,推荐人数增加了30%!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职称改革政策的落实。要做好推荐评价工作,做好高级教师推荐评价工作。
为鼓励优秀教师的推荐,决定在国家核定人数(261人)的基础上推荐30%左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教育处参照教师规模、整体教育教学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各地推荐人数。
论推荐与评价的原则。《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情况,制定科学的推荐办法,认真组织职称申报和推荐工作。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有效推荐师德高尚、教学技能精湛、教育教学工作突出、为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同行认可的教育教学专家。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不超过当地推荐总数的20%。
通知中的其他相关问题及说明
(1)关于转换系列的声明。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并取得了现任岗位的工作业绩,可以申报同等级评定,获得与其现任岗位相一致的职称。工作调动后,申请人应当申报和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别职称的使用年限可以连续计算,绩效结果也是认可的。但成绩应与当前专业一致或相近,转岗后应取得新的成绩。
(二)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申报评审。根据国家“申请人一般应按职称等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定”的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业绩突出、符合相应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跳级申报职称,也可以不申报职称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对上述人员应按照相应系列的破格评价条件进行评价,其中主要评价无职称直接申报者近五年的业绩成就。
(3)职业资格答辩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2019〕20号),取得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应按评审认定的程序参加相关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面试和答辩,并注重对其工作经历和相关业绩的考核。申请人从河南职称网下载填写《职业资格答辩考试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报名表》,扫描上传职称工作信息平台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按文件要求参加面试答辩。
(4)关于职业高中教师申报职称问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职业高中教师职称将并入中等职业学校新设置的教师职称系列。为做好制度衔接,今年职业高中教师仍按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从2020年起,职业高中教师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原被评定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高中教师,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系列的上级职称,不改变其评价。
(五)关于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设置的调整。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工作需要,将药事管理、知识产权专业调整为河南工程系列市场监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电力、化工专业调整为河南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建筑保护专业暂由河南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上述专业的评审条件暂按《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条件》(职〔2008〕22号)执行。成立河南省工程机械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电气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关于优化初级职称评定方法。2020年1月1日起,初级职称全部实行初评、初试或初评,不再组织评优。初次聘用和职称评定均在网上办理。
(七)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本通知未提及的相关职称政策,按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